台灣每年超過1萬5千人罹患乳癌,其中約1/4的病患年紀大於65歲。病人根據病況的不同而會有不同治療方式,對於相對早期乳癌的患者,他們可以選擇的排列組合就相當多元。像是手術的部分,可以選擇乳房保留手術加上後續的放射線治療,或是乳房全部切除手術。
年長者的心肺功能,可能已經有部分人出現功能不良、甚至是病變的狀況,接受放射線治療,可能會增加心臟或是肺部傷害的機率。在現代乳癌治療藥物的進步下,放射線治療被歸類為局部治療,對於預防或治療遠處器官轉移而導致生命喪失的效果並不顯著,但是可以明顯降低局部復發的機會。
對於低復發風險的乳癌長者,本身局部復發的機率就相對較低,就算局部復發對於生命損失的影響也極其有限,是否這些長者可以在乳房保留手術後,不需要接受放療,是一個相對有爭議但可以給醫病雙方多一種選擇的治療方式。
沒有接受放療,10年後追蹤的結果
一個超過一千多個乳癌患者,病人年紀大於65歲,腫瘤小於3公分,沒有任何淋巴結轉移,被診斷為賀爾蒙陽性,接受過乳房保留手術,且無腫瘤殘存,並且服用抗賀爾蒙藥物,追蹤10年的臨床研究報告。
經分析發現有接受放療的病患,局部復發的機率約為1%,沒有接受放療局部復發的比例為9.5%。對於沒有照射放療的乳癌患者,局部復發風險為有做放療的10倍。如果病人的賀爾蒙受器為強陽性,則局部復發的比例,相對於弱賀爾蒙陽性的病患,局部復發的比例為 8.6% 比上 19.1%。
乳癌會造成病人死亡,主要還是遠處器官轉移,導致器官衰竭而死亡。有接受放療的乳癌患者,遠處轉移的比率為3%,而沒有接受放療的病人為1.6%。有照射放射線治療對於遠處器官的保護,似乎並沒有明顯影響。10年存活率,不管有無照射放療,都是超過80%,這10年間絕大多數病患的死亡,都跟乳癌沒有直接關係。
對於這群賀爾蒙陽性、年長的乳癌病患,沒有照射放射線治療,明顯會增加局部復發的機率,但是對於病人的整體疾病控制,及減低因乳癌導致的死亡,並沒有顯著的差異。萬一局部腫瘤復發,還可以再接受手術或是放射線照射,來控制病情,並不會嚴重影響病情。
但是這項研究,主要是在白人為主的國家進行,對於亞洲人種,要如何應用可能還需要更進一步的研究。亞洲人種乳癌發生相較比較年輕,65歲為一個切點是否洽當,或是可以提早到更年輕的年齡是個未知數。
抗賀爾蒙藥物在這研究當中,只使用了五年,現在病人可能會服用更長的時間,是否可以降低局部復發機率。研究當中的藥物多使用在停經前乳癌患者身上,65歲的女性幾乎都已停經,如果使用停經後為主的抗賀爾藥物,是否會有不一樣的結果?
實務上的幫助
台灣雖然不大,但是仍有許多城鄉差距。放射治療的儀器並不便宜,基本上只有中大型醫院才會設置,許多中小型醫院設置這樣的儀器,並不符合成本效益。偏鄉的乳癌患者,有錢、經濟能力好、還有較好行動能力的,多會往市區去就診。會在偏鄉治療的,通常年紀較大、行動不便,剛好這樣的研究,可以讓醫病雙方,對於早期賀爾蒙陽性的乳癌,可以不用糾結是否少做了一些治療。
放療除了傳統的全乳照射外,還有低分次照射、術中放療等等,除了術中放療外,都要在短期內頻繁往返醫院,對於部分年長者可能會有交通上的困難(肢體活動不便、住安養中心等等)。跟病人仔細討論,如果沒接受放射線治療可能會有較高的局部復發風險,但對存活率來說沒有重大影響,或許可以減少年長患者的焦慮及負擔,也不會有放療可能導致的心肺功能受損等副作用。
不接受放射線治療的患者,萬一不幸,真的產生局部復發的狀況,就算事先溝通良好,仍然可能造成強大的心理衝擊,病患及其家人是否真的能接受這 10%復發風險,仍然是需要仔細評估。
有些國家的乳癌治療治療準則,對於年長者,已經將放射線治療列為可以考慮跳過的選項,但是並非是一個全球多數的共識。根據每個病人不同的狀況、對於疾病的焦慮程度,在低風險的乳癌病人上,接不接受放療應該是可以變成一個開放性的選項,在醫病雙方充分溝通理解後,由病患決定是否願意承擔,沒有接受放療而產生局部復發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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